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通过二级单位推荐或本人自荐的应聘者可以到各二级单位或到学校人事与专家工作处招聘网站报名应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材料的复印件包括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配偶、子女简要情况说明材料。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要提供能证明该经历的材料;
(2)近五年发表的代表性论文的全文及其期刊封面、目录的复印件和代表性著作封面的复印件(10项以内)。论文被SCI、SSCI、EI、CSSCI等收录的检索报告以及他引情况证明的复印件;
(3)近5年科研项目立项通知、结题或鉴定证书的复印件(10项以内);
(4)近5年科研获奖证书的复印件(10项以内);
(5)在国内外任职或担任重要职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7)来校后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思路、预期目标。
(二)资格审查
根据学校人才引进计划,二级单位对所有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确定拟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名单并报人事与专家工作处。人事与专家工作处对二级单位提出的拟考核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三)考核
采取面试、试讲、学术报告、答辩等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校院二级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答辩情况、业绩成果、教学能力、道德素质和发展潜力等。
(四)体检和心理测试
通过学校考核的应聘人员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到校大学生心理测试中心进行心理测试。
(五)审批
通过学校考核且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者,报学校审批。
(六)公示
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天。公示结束后,为公示通过人员办理相应手续。
(七)聘用
由人事与专家工作处代表学校与其签订相应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七、几点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前,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报到证,否则学校不予聘用。
(二)对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本公告由东北林业大学人事与专家工作处负责解释。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