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素质考核
由专家组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招聘工作小组全程监督。主要考核以下三个项目,满分为100分。
1、资历评价(20分)。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历评价,由专家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原始证书(证明)对其学历、职务、政治面貌、获奖情况、研究成果等进行评价。
2、教学能力测试(50分)。现场抽签决定试讲内容,在限定时间(10分钟)内进行高一同步必修教材试讲。
3、专业素质测试(30分)。教学能力测试后进行专业素质测试(答辩),答辩内容:①教育理论知识或案例分析;②专业理论知识。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1、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总成绩在招聘限额内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用人单位、市教育局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在拟聘用人选取得毕业证书后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实施。体检结束后由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写出书面考察意见。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后到报考单位实习,体检考察合格后公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牡丹江市教育局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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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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