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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黑龙江鸡西招录特教教师3人公告

2014-12-04 10:03:16| 来源: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暂行办法》(鸡政办发[2009]42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为鸡西市特殊教育学校招录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方式及计划

招录采取面试签约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由讲课(15分钟)和答辩(5分钟)构成。总分100分,其中,讲课80分、答辩20分。

招录教师3名:康复治疗或社区康复1名、特殊教育2名。

二、招录时间及程序

2014年12月9日8:30分,在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市神农路1号)博雅楼2307室,召开专场招录宣讲会,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及面试、签约等工作(面试地点待现场报名时通知)。

三、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15年7月及以前毕业的统招专科生。

4、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康复治疗或社区康复岗位的,可暂不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5、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方法

考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后,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到现场报名:⑴身份证;⑵毕业证(2015届毕业生需出具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⑷学位证;⑸教师资格证或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⑹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在职人员需由单位出具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应提前准备就业协议书,如面试成功,将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五、相关说明

1、经面试、体检、组织考察无异议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录用毕业生分别核定市、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

2、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至少应在录用学校服务5年。因个人原因在服务期内辞职的,应当全额赔偿学校为个人出资的培训费用。

咨询电话:0467—,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调配科;0467—,鸡西市教育局人事科。

(原标题:鸡西市招录特教教师的公告)

点击下载>>>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8日
 

伊春公考交流群:295320576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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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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