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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黑龙江科技大学招聘公告

2014-11-12 10:53:18|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厅

(四)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14年12月4日10:00至11:00

地点:办公楼六楼6001会议室

1、考生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授予部门提供的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

3、主要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

4、其他招聘计划中必备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

5、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确认后,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需书面上报省人社厅批示同意后,方可组织考试。

(五)考试

应聘硕、博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应聘博士岗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进行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应聘硕、博岗位人员: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发商调函,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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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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