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随时进行,考试前10个工作日在网上公告或电话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硕、博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博士学历及副高职以上职称的岗位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
(3)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应聘统招硕士岗位人员: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取消录用资格。
(5)按考生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
体检由学校委托校医院实施,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学习经历、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水平与能力、科研成果水平、科研创新能力与潜力、工作态度及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人事处呈报校长办公会会议审议,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网站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发干部调动商调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十、录取
由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