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人亲自报名,报名时需填写《公开招考第四小学教师申请表》,并携带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学校岗位证明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原件审查后由教师本人亲自取回,复印件留存教育局备案。
六、其它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在教师招聘(调整)各阶段结果进行公示过程中,如有问题需要反映,须在公示期内以实名进行举报,否则不予受理。
教育局举报电话:,。
(二)教育局公布考试结果(确定调整人员)名单后通知各学校,各学校接到通知后,由校长负责通知到每一位调整教师,确保不遗不漏。
(三)录用到第四小学教师上岗前需签订《胜任岗位承诺书》,并到录用岗位工作,如不能胜任或不能坚持该岗位工作的,将退回原学校。
(四)录用(调整)人员必须按时报到上班,无正当理由不报到、不上班,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三十天的;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或其他符合辞退条件的,教育局和学校有权按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人调发[1992]18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五)所有调整的教师均为借调,人事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工作考核在调整后单位。
(六)此办法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萝北县教育局
二0一四年九月四日
原文标题:2014年秋季小学教师调整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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