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时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技能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底免冠2寸彩色近照4张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持有所在学校提供的报名推荐表;每名考生只能选择1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
(二)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式考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小学班主任考试语文、数学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公开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选;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试讲人选数量。
(三)试讲
采取仿真试讲的方式进行。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指定教材仿真试讲,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报考朝中和朝小的考生须熟练运用朝鲜族民族语言试讲)。试讲时如出现缺席、迟到、违纪等情况,其试讲成绩以零分计算;因缺席、迟到出现的空缺人选数额,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按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公开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试讲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报市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七)订立聘用合同及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教育主管部门持应聘人员相关材料,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田春雨、刘常华
宁安市人事局
宁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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