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哈人社发【2013】204号),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黑高工委联字[2009]31号)和《哈尔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指导意见》(哈人社发[2011]68号)的精神。结合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工作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和全面发展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竞争和择优选聘的原则;
4、坚持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着眼长远、相对稳定的原则。
二、招聘辅导员的基本标准
1、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招聘学历、对象及年龄身高要求
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为1985年1月以后出生;女生160以上,男生170以上。
四、招聘计划
辅导员岗位女生3人,辅导员岗位男生4人。
五、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2014年7月1日在哈尔滨人才网,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等相关网站发布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考应聘岗位。
(2)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7月5日。报名邮箱:
(3)现场验证:2014年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5:30,携带下载带本人电子照片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组织关系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两张、前往学院报名审验,合格人员签发准考证(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环城西路1号,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校内行政楼407室)。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招聘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100分,面试100分,总分200分。加分政策:所学专业为教育学、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法学专业笔试成绩加5分;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加5分;学历为硕士及以上加5分,以上项目不累计加分。加分政策只应用于笔试环节。
(1)笔试时间:2014年7月7日上午9:00 —11:00,笔试内容为辅导员岗位理论知识及应用。依据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进入面试。
参考资料:
教育部令[2006]24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中发[2004]1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文件》
(2)面试时间:2014年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30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测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累计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等额录取。
(3)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5、考核及体检
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思想品质和体检的人选。思想品质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及遵守法律法规情况。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并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拟聘人员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后在哈尔滨科学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7、拟聘人员岗前培训
按照岗位要求,学院进行上岗前培训,合格者上岗,不合格者辞退。
六、工资待遇及管理
参照《哈尔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指导意见》、《关于哈尔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和临时用工人员工资标准的意见》、《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雇员制管理办法执行》、《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辅导员岗位职责》。
七、工作纪律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和考试有关的所有资料的保密工作。
2、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不得弄虚作假。对违纪者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严格实行应聘者亲属“回避制”。
4、纪检全程监督。
八、联系方式
刘老师0451—
黄老师0451—
附件: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二○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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