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根据不同专业的需要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从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
3、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总成绩进行递补。
4、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七)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笔试分数折合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40%,面试分数占总成绩的60%,两个成绩累加后为总成绩。按照招聘指标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的名单。
2、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将按照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排序。
六、体检、考核与录用
(一)体检: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二)考核:组成考核组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审批: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党委会审批后,按有关要求,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
七、几点说明
(一)2014年应届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在正式办理入校手续前,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否则学校有权不予录用。
(二)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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