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实际,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在全省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选调机关工作人员4名。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资格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或具有参公人员身份),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文字综合能力比较强。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服从选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录入个人信息,下载报名表格,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表在龙江先锋网下载。
2、网上录入时间:2014年6月23日至6月26日。
3、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6月26日至6月29日,每天9:00-11:30,13:30-16:00。
4、现场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12号(省直机关招待所)。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A4纸质材料):
1、网上打印的《省委宣传部公开选调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各证书复印件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证书,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3篇;
4、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
省委宣传部按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选调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应达到1:3,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选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实行百分制,分值权重为5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在报名网站公示3天。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可根据需要依次等额递补人选。面试主要考察人选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仪态仪表等。实行百分制,分值权重为50%。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到龙江先锋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察采取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同有关人员谈话,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考察不合格,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公示:省委宣传部部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龙江先锋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入手续:选调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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