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的先后顺序通过当场抽签方式确定。每人的备课时间均为1个小时。说课的时间为15分钟。说课内容为现行新课标高一教材内容。在纪检、人社等部门的监督下,评委当场打分,当场公布个人得分。
成绩为100分。
说课评价标准另行制定。
面试评委的确定
本次招聘教师按学科设立专家考评小组,每组由7人组成。专家组人员从外地聘请具有中、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担任,共设2个小组。理科综合组(数学、物理、化学);文科综合组(语文、地理、历史、政治)。
六、成绩确定
报名人数与每个招聘岗位的比例要达到5?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笔试分学科进行,依据分数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 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应聘人员,原则上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得分相加合成总成绩,其中:按应聘人员的笔试实得分的40%、面试实得分的60%计入总成绩。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的,在总分基础上加3分,获得博士学位的加5分。录取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者优先录用,各项成绩核定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使用和管理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择优确定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无异议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公示、体检或考核如有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聘用上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由人社部门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核定工资,享受聘用单位职工相同的福利待遇,被录用者三年内不得调离现工作岗位。考核期满后将根据编制平台空编情况择优给予办理落编手续。
八、时间安排
1、7月2日-7月12日发布公告。
2、7月4日-7月14日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3、7月18日- 7月22日期间进行笔试、面试。
4、7月24日- 7月27日公示成绩。
5、7月28日- 7月29日进行体检和考核。
6、7月30日- 8月2日公示录用人选。
7、8月5日- 8月7日公布录用人员名单及聘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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