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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40名教师

2013-12-06 16:20:31| 来源:大庆网


1、考生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相关专业技术证明材料到东北石油大学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确认需填报本人签字的《东北石油大学应聘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东北石油大学接收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3)并交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3、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授予部门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4、历年来各科学习成绩单,主要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含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
5、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面试
根据不同招聘岗位采取试讲或实践操作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从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低于60分的学校不予聘用。
(六)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的名单。
五、体检与考核
学校委托指定医院对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签约
(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协议(应届毕业生还需签订就业协议书),确立人事关系,正式办理引进手续。
(二)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携带要求的材料入校报到(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
七、签约后的管理
(一)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精神,学校对新补充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之日起计算),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二)签约后发现新补充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证件等有不符合学校规定的,随时予以解聘。
八、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451)(省纪检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报名地点:东北石油大学行政办公楼324室
联 系 人:陈博、赵盎
联系电话:(0459)
电子信箱:
九、本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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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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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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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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