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勃利县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解决我县教师队伍年龄老化、梯队断层、人员短缺等问题,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到省内部分院校招录部分应届毕业生充实到教师队伍中。为了顺利实施教师招录工作,特拟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工作原则
勃利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县纪委监督指导下,由县人社局、县人才办、县编办、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实施中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哈师大、东北师大等2013和2014届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2013年勃利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为勃利高级中学、勃利七中招聘教师25人。其中勃利高中15人(数学4人、英语3人、生物2人、地理1人、物理1人、历史1人、化学2人、体育1人),勃利七中10人(数学2人、语文2人、英语1人、地理2人、政治1人、化学1人、音乐1人)。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身体健康。
6、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五、招聘办法
1、面向高校及2013届毕业生发布招聘简章及公告。
2、按学科(专业)招聘。
3、招聘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本人身份证 、学生证、招聘基本情况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计算机及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1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1张。
4、招聘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
(1)面试内容:一律采用现行高中的教材,讲课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满分为100分。音乐、体育专业加考专业技能,与试讲各占50%。面试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取。
(2)面试实施的方式。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高级中学、第七中学人员担任考官,面试由主考主持,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成绩的评定。所有考官评出的分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4)根据面试成绩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分配管理及待遇
分配原则:根据所报专业、所需岗位对拟录人员进行分配,录用人员必须与聘用学校签订协议(一式三份,教育局、学校与本人各存一份),保证在本单位工作十二年以上方可提出调动申请。凡录取到勃利县任教的毕业生,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试用期一年,工资按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进入财政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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