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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下半年黑河学院招聘人员方案公告

2013-08-07 15:02:04| 来源:黑河学院

五、考试办法
(一)报名
时间:2013年8月2日—2013年8月10日
应聘人员应将个人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同时在邮件中注明所应聘的部门和专业。
(二)查询审查结果
查询时间:2013年8月12日下午
在此期间,经学校资格审查后,应聘人员登录黑河学院网站查询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13年8月14日
现场确认需要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签字的《黑河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表2)及个人简历。
3、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4、对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时间
2013年8月15日—2013年8月16日
(五)考核方法
1.教学人员考核采用笔试、试讲(含面试)两个环节进行,每个环节的单科成绩各为100分,折合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试讲(含面试)占60%。笔试环节考试最低分数为60分,试讲环节考核最低分数为60分。低于笔试最低分数的,不得进入面试;低于面试最低分数,原则上不予聘用。
2.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辅导员考核采用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进行,每个环节的单科成绩各为100分,折合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环节考试最低分数为60分,面试环节考核最低分数为60分。低于笔试最低分数的,不得进入面试;低于面试最低分数,原则上不予聘用。
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技术科目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科目不低于笔试总分的40% 。
六、体检
由学校医院对考核通过的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按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公示程序。
七、公示
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参照考核情况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黑河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人事处与受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受聘的人员须携带学历及学位证书,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以聘用。按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对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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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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