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及《黑龙江省省直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师资队伍建设实际,经 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黑龙江职业学院于2012年经省政府批准,由黑龙江科技职业学院(原黑龙江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并入黑龙 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更名组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主要从事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现有学 府和双城两大校区,建有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
二、待遇及条件
(一)录用人员进入学院教师编制,将成为学院在编正式职工,享受国家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并享受课时津贴、科研津贴等。
(二)国家级名师、国家级精品课主持人、专业带头人主持并完成国家级课题 或与专业相关的省部级重点课题,视情况给予安家补助费用并可配备环境舒适设备先进的工作室、教学 科研条件建设经费等,哈外人员需要安排配偶工作,学院可协助解决。
(三)部分优秀人才根据工作需要可任命为专业带头人、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 等职务。
三、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三)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原 则上在30-45周岁;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满 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 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3年7月26日9:00至8月1日12: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网站()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 (:)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 ,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3年7月26日9:00至8月1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 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 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 ,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3、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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