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消防工作,弥补警力不足,根据《全省公安消防部队2012年合同制消防文员和消防员发展方案》黑公消发[2012]149号文件精神,牡丹江市消防支队面向社会,招收部分消防文员和消防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用工),具体招收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年龄及标准条件
(一)合同制消防文员
1.对象范围。牡丹江市城镇常住户口,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具有消防工作经历、熟悉法律或计算机专业知识、具有较强文字表达能力者,优先录取。
2.年龄条件。20至30周岁之间。上述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具有消防工作经历、熟悉法律或计算机专业知识、具有较强文字表达能力者年龄可放宽2周岁。
3.政治、身体条件。身体基本条件: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体重50-75公斤,双目裸视4.8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45-60公斤,双目裸视4.8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政治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好,无打架斗殴、无吸毒、无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
(二)合同制消防员
1.对象范围。牡丹江市城镇常住人口,未婚男性青年,高中以上学历。消防部队优秀退伍士兵,学历可放宽到初中。能够熟练驾驶车辆并取得B2以上准驾车型资格的驾驶员,具有体育、文秘、摄影、摄像、计算机、通讯等专长的优秀青年,优先录取。因部队编制员额限制,未能晋升上一级的,在灭火救援中立功或总、支队比武竞赛中获得名次的已婚退伍优秀士官及其他特别优秀的青年,可破格录取。
2.年龄条件。18至23周岁之间。消防部队退伍士兵,年龄可放宽到25周岁;特别优秀的退伍士兵或其他特别优秀的青年,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上述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3.政治、身体条件。身体基本条件:符合国家现役士兵体格检查和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经心理测试,符合消防员心理健康标准。政治基本条件:思想端正、认真负责,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嗜好。
二、报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地点:牡丹江市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战训科(牡丹江市爱民区东地明街186号,联系人:李志伟,电话:0453- )及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公安消防大队。
报名截止日期:6月15日前。
报名携带资料:(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簿、户籍证明等);(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本人一寸免冠近照2张;(5)曾签订过劳动合同者,需提供原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6)个人简历;(7)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二)体检
由牡丹江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政审
由牡丹江市公安消防支队根据招聘条件,组织实施政审。
(四)体能测试
由牡丹江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考核项目3000米、1500米(女)、100米、跳远、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达到普通消防员体能标准者为合格。
(五)文化考试
体检、政审合格者,由省公安消防总队统一组织文化考试,考试为笔试,由省公安消防总队出题和判卷。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弃考或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合同制消防员报名人员不参加文化考试。
(六)录用
根据前期综合成绩和消防部队工作实际,择优录用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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