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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黑龙江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2-06-09 11:32:02|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准考证

上述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经报名地司法局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报名地司法局现场发给准考证主证。经省司法厅复审合格,生成准考证副证。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从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准考证副证下载、打印的时间为8月20日至9月23日。不具备下载、打印条件的,可在现场确认时向报名地司法局提出帮助打印申请,统一领取,具体时间由各报名地市司法局确定后公布。

应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主证和副证参加考试。

五、考务费

每人收取报名费260元,在现场确认时缴纳,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已交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考区设置

2012年黑龙江省共设置五个考区,具体为:

哈尔滨考区:在哈尔滨市、绥化市、黑河市报名的应试人员;

齐齐哈尔考区:在齐齐哈尔市、大庆市、大兴安岭地区报名的应试人员;                 

牡丹江考区:在牡丹江市、鸡西市、七台河市报名的应试人员;

佳木斯考区:在佳木斯市、双鸭山市、鹤岗市、伊春市报名的应试人员;

农垦考区:在农垦报名点报名的应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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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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