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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招聘

2012-04-13 09:07:17| 来源:

3、统一考试,择优遴选。省委组织部负责对各高校推荐上来的选调生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有效报名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报考各地人数与当地选调名额的比例至少要达到5:1,否则相应核减招考计划,并将空缺名额依次调整到报名比例相对较高的地区。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学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知识参加考试。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定于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哈尔滨市集中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100分。笔试总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各地选调名额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哈尔滨市集中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等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体检考察,公示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各地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自愿放弃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300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由省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各地党委组织部具体实施,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组织协调能力、纪律观念和发展潜力等方面情况。体检和考察工作于6月底前结束。省委组织部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各地拟选调人选并在人选所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办理手续,岗前培训。公示期满不影响选调的人选,经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正式选调人员名单。待选调人员毕业后,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公务员录用和大学毕业生派遣手续。各地于8月底前将选调人员安排到岗,并将情况上报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被选调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五、选调人员管理和使用

选调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由各地党委组织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下人员分配到有空编的乡镇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分配到有空编的县(市、区)工作。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经各地党委组织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硕士研究生任副科级职务,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职务。新录用的选调生必须在基层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公选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否则按自动放弃选调生身份办理,不再享受相应待遇。新录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所报考的各地党委组织部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省委组织部负责选调生工作的宏观管理,选调生调入市级及以上机关,需报经省委组织部备案;各市(地)委组织部要切实履行对选调生的培养管理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具体指导;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是选调生的日常管理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工作的要求和选调生工作的有关规定,重点做好培养管理工作,优先进行培训和安排锻炼;选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从严要求、热情关心、真正爱护、搞好传帮带,切实把选调生培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满3年后,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择优选拔任用。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充实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应优先从在基层工作满3年的选调生中挑选。要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观念,大胆选拔使用选调生。对那些德才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选调生,可列入后备干部名单。要鼓励和支持在基层工作满3年的选调生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活动,为他们在平等竞争中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六、加强组织领导

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党委和各级组织、编制、人社、教育、财政等部门,一定要形成工作合力,从保证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加快推进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摆上位置,坚持条件标准、严格履行程序、科学统筹推进、加强跟踪管理,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相关高校党委一定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广泛宣传,正确引导,积极配合,严格把关,切实把那些道德品质好、综合素质强、发展潜力大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推荐上来。

七、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生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咨询监督电话:0451—、,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4号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邮编:150001。

 

附件:1、《2012年黑龙江省选调生分配名额》

2、《2012年黑龙江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

3、《选调生推荐报名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2012年4月10日

  

附件1: 2012年黑龙江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doc
附件2: 选调生分配名额.doc
附件3: 选调生推荐报名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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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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