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职位计划表》.xlsx
2.《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3.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须知.doc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省交通运输厅系统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厅机关公务员和厅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省交通运输厅机关计划遴选10名公务员;省交通运输厅3个直属单位共计划遴选19名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遴选职位详见《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应是黑龙江省市(地)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中省直机关在市级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三、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本级机关(参公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4月6日);
4.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应符合《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中的相关要求;
6.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7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7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服从遴选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4月6日)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遴选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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