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公开选调伊春市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1年11月27日
二、面试地点
伊春市人民警察学校(伊春市伊美区新兴中大街206号)。
三、相关要求
(一)考生必须在11月27日早7:00至7:30之间到达面试地点,未按时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及出示本人手机龙江健康码绿码界面进入。
(三)考生入场后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四)面试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有关信息,不得穿着带有标志性的服装,不得佩戴具有标志性的饰品,违者按违纪处理。
(五)考生进入候考区后需及时将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放至指定位置。开考后,随身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六)严禁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七)因面试当日为全天工作,请考生自备饮用水及午餐,不得携带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或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四、防疫要求
(一)面试当天,考生应在考点外接受工作人员查验本人“龙江健康码”及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生本人需提供48小时内伊春市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同时进行体温测量,码色及体温测量合格者(<37.3℃),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三)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进出考点、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四)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面试环节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附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伊春市综治中心工作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3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调伊春市综治中心工作人员面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yc.gov.cn/xwzx/tzgg/2021/11/1540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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