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纸质材料:
(1)《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原件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3)公务员登记表、落编单、报名时所任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公章;
(4)本人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3张(与报名表上照片同版),背面标明本人姓名。
未按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正式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龙江先锋网和省发改委官网上进行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各遴选职位名额加1的人数差额确定考察与体检人选(如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考察与体检),人选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和省发改委官网上进行公布。
省发改委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同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体检由省发改委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本人自理。
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情况时,按本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省发改委党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人选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和省发改委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办理调转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有关处室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文字综合能力、工作作风及人岗相适等情况。试用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五、相关要求
(一)考生考试作弊、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考生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考试。具体要求请参照《2021年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疫情防控工作须知》(附件3)执行。
六、监督与咨询
(一)省发改委机关纪委对公开遴选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1-82628537。
(二)省发改委人事处对公开遴选工作相关政策进行解释,电话:0451-82623720。
附件:1.2021年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
3.2021年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疫情防控工作须知.doc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jxfw.gov.cn/organizationGardenDetails.html?htmlPage=generalListPage&pid=F1A6A92D3601F984F2006B5D50233952&sid=F1A6A92D3601F984F2006B5D50233952&infoId=38BCCCFA8A6193E146F9A0894603B9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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