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全国党校校长会议精神,加强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党校简介
中共牡丹江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是中共牡丹江市委领导下的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国家公务员、统战干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详见校园网:)。
二、招聘(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过程公开、择优选拔的用人制度,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选调)计划
计划招聘(选调)全额事业编制人员8名。其中:
1.面向社会招聘经济学专业教师1名、政法学专业教师1名,会计专业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2.面向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及公共管理等专业教师5名。
具体招聘(选调)岗位及条件详见《牡丹江市委党校2020年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四、招聘(选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备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一)教学岗位
1.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德才兼备,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适应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质。
2.具有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优先但要求第一学历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3.年龄35周岁以下(时限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事业单位人员具有所需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有党校(行政学院)、高校的相关教学经历者或副教授职称的同等条件优先。
5.业务素质要求:①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②具备本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③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二)会计管理岗位
1.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德才兼备,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
2.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具有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限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5.业务素质要求:①具备本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②具备较强的实践管理能力,具有所需岗位的专业要求或技术条件及相关财务税务法律知识。③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维护能力。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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