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有关规定,为缓解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紧缺问题,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公开选调15 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面试的方式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职位和数量
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5 名。具体选调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附件《2020年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四、发布公告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卫生健康委链接:
或登录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五、选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最近两个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技能素质及其他资格条件;
6.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7.年龄要求:
满18周岁(2002年9月9日以前出生),40(含)周岁以下(1979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2(含)周岁以下(1977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4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选调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等相关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按相关要求或与所在单位约定服务期年限未满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不符合选调条件、岗位要求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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