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通河县公安局警力不足和优化人民警察队伍结构,经通河县委、县政府批准,通河县公安局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此次公开选调人民警察4名,其中刑侦大队1名、治安大队1名、禁毒大队1名、经侦大队1名。具体选调职位、条件等详见《2020年通河县公安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选调计划表》)。《选调计划表》详见:哈尔滨市通河县人民政府网站()
二、选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我省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人民警察。
(二)选调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已经录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3日以后出生),女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陆“中国·通河”网站下载《2020年通河县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按照要求填写并粘贴电子照片后,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影印件、《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审批表》影印件、电子照片(≤20-100kb)等相关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发至电子邮箱地址:,邮件名称为:选调报名+姓名。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17日24:00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报名资格审查
公开选调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选调报名条件的于2020年8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发回准考证,请报考人员自行查收打印。
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小于3:1的,选调职位数量相应减少。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2.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3.报名时需如实填报身份证号、手机号、电子邮箱或微信等相关信息和联系方式,否则因联系方式不畅造成的不能正确报考、耽误考试等后果自负。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5.报名结束后,选调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2的比例。若达不到1:2比例的,可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信息在“中国·通河”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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