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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大庆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医护人员补充2人公告

2020-07-17 08:51:40|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

按照《大庆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医护人员公告》,公开选调医护人员工作已经按照程序组织开展。其中部分岗位因报考人员放弃选调资格,需组织补充选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面向大庆市(含县、区)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医生2名。其中大庆市第二福利院选调医生1名、大庆市儿童救助保护中心选调医生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参加工作2年以上;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及以上;

(7)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8)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考试公告于2020年7月16日—7月30日,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网络报名。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大庆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医护人员报名表》,于7月30日17:00前将全部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以(本人姓名+岗位)命名的文件夹发送至。报名所需材料包括:

1.《大庆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医护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3.报考承诺书(需本人手签);

4. 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提供jpg格式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5.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请认真填报,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具有行政职务的报名人员,原行政职务由大庆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任命。

(三)资格审查。2020年7月31日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电话告知报名人员。报名人员与选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低于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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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春中公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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