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人社局、党委编办、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 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57号)安排,现就做好2020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通知如下:
一、稳步开展人员招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计划安排和工作要求,2020年全省将招募600名左右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乡镇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水利)、支医、扶贫等相关领域服务。同时,适应新冠疫情防控形势要求,积极推进"三支一扶”招募工作机制创新,探索采取健全指标、量化评测、公开择优的方式稳步推进招募工作,9月底前安排新招募人员上岗服务。各地要根据招募员额分配计划(附件1)抓紧落实服务岗位,结合实际指导基层单位合理设置岗位及条件,对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要优先保障服务岗位需求,对公共卫生服务基础薄弱的地区要适当增加支医服务岗位;招募工作正式启动后,要做好组织报名、资格审核、评分录用、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组织上岗等各环节工作。各市(地)服务岗位计划及工作联络员信息(附件2)应于7月10日前报省人社厅。对未落实、未完成的招募员额,省人社厅将根据整体计划和招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剂使用。
二、着力强化人员培养使用
着眼于提升"三支一扶”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全面加强培养培训、岗位锻炼、日常考核等工作。各地要积极推行"一帮一”"传帮带”制度,指导基层服务单位为"三支一扶”人员指定指导老师,积极推选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兼任基层服务单位团委副书记、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加强培养锻炼。要深入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会同教育、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扶贫等行业主管部门将"三支一扶”人员纳入行业人才培训对象范围,多层次开展岗前、在岗和离岗培训,多渠道加强技术技能培训,多途径强化实践历练,健全贯穿全服务周期的教育培训制度。要将"三支一扶”人员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作为考核重点,组织有关县(市、区)适当提前开展期满考核工作,原则上7月31日前应完成2020年期满人员考核,对政治立场坚定、日常表现优异、工作实绩突出的可推荐为"优秀”等次。
三、切实优化人员待遇保障
要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一线"三支一扶”人员的关心关爱,符合一线医务人员条件的可按现行政策规定享受临时性工作补助。要全面落实"三支一扶”人员社会保险、一次性安家费等政策,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要畅通"三支一扶”人员表达诉求、反映问题的渠道,适时组织开展节日慰问座谈,指导和协调基层服务单位结合实际安排好食宿、交通、休假等基本工作生活保障,及时帮助解决后顾之忧。对艰苦边远地区一线和工作任务较重岗位的人员,要重点加强人文关怀和健康安全措施。
四、积极促进期满人员流动就业
要以鼓励"三支一扶”人员留在基层为重点,完善"三支一扶”人员期满流动政策,畅通流动渠道,加强流动服务。各地要严格落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等政策,采取举办专场招聘活动等方式向各类用人单位推荐服务期满人员,有针对性地扶持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服务期满人员在基层创新创业,促进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有序流动、多渠道发展。对今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所在乡镇事业单位有空余编制和岗位空缺,且单位今年内提出聘用申请的,由县级以上人社部门会同机构编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落编手续,并不再约定试用期。对服务期满后留在基层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员,所在县(市、区)要加大跟踪培养力度,提供工作生活便利,构建短期与长期相结合、服务与工作相配套的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体系。各地服务期满人员就业率将作为下一年度招募计划指标分配的重要参考。
五、全方位抓好宣传引导
各地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39号),通过开展聆听1场先进事迹报告会、学习1本先进事迹读本、撰写分享1篇学习心得的"三个1”活动,组织本地"三支一扶”人员深入学习"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先进事迹和宝贵精神,增强他们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信心和决心。要大力选树优秀典型,及时发现思想进步、敬业奉献、业绩突出、善于创新的"三支一扶”人员,深入挖掘在疫情防控一线涌现的"三支一扶”人员先进事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报道,引导"三支一扶”人员学习典型、争当先进。持续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实施成效,提升"三支一扶”计划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担当作为、做出贡献的"三支一扶”人员要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六、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高度重视"三支一扶”工作,将其作为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推进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沟通协调,指定专人负责,务求工作取得实效。要依托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及时做好信息采集、数据报送、进度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切实提高数据质量。要积极做好第三轮"三支一扶”计划总结评估工作,总结成效、查找问题、理清思路,为推动"三支一扶”工作创新发展奠定基础。各级财政、人社部门要按规定严格管理使用财政补助资金,保证资金安全。
附件:
1.2020年全省"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分配表
2."三支一扶”招募岗位及联络员信息表
中共黑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0年6月30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0年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hl.lss.gov.cn/hljhrss/zt2/view.jsp?id=186657017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