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募考试
本次公开招募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在各市州设置考点,考生根据本人情况在报名时就近选择考点。面试由各市州“三支一扶”办分别组织实施。
1.笔试安排。考试时间为2020年8月2日9:00—10:30(90分钟),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所应具备的行政职业能力以及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开展辅导培训),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遵守现场防疫守则,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出具健康码或相关证明,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和新疆、西藏籍考生(包括新疆西藏户籍和学籍人员)报考我省“三支一扶”计划,笔试成绩加3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结束后,填写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于8月5日前发送到省“三支一扶”办邮箱()。省“三支一扶”办将依据省扶贫办数据库信息以及学信网信息核实加分申请,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笔试成绩于2020年8月底前发布,考生可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岗位人数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支医岗位单独划定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下载打印《2020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见附件,正反面打印,一式五份)。面试前,各市州“三支一扶”办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2020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不符合招募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并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安排。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市州“三支一扶”办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照党员优先、学历高优先、专业对口优先、回原籍优先的原则确定人选。笔试和面试结束后,由各市州自行公示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六)体检
9月上旬,由市州县“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拟招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先行垫付,上岗后由服务单位报销。对体检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募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岗前培训
9月中旬,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开展线上岗前培训,并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对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9月下旬,由各市州对拟招募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招募选派条件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招募资格。
(九)选派到岗
9月30日前,招募人员到服务岗位所在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报到,并签订服务协议。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优惠政策
(一)服务期间待遇
1.生活补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期间每月享受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到37个贫困县服务的,可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高定薪级工资一至两级。
2.社会保险。按当地城镇职工参保办法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每人每年发放交通补贴400元,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办理大额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3.安家费补贴。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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