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选调招考公告于2020年5月7日—5月26日,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网、大庆组织工作网发布。
(二)网络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网或大庆组织工作网下载《大庆市贸促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及相关附件,在5月26日前填写完毕,并发送至邮箱:,发送后电话联系确认,等候资格审查通知。报考人员与选调名额比例原则上按4:1比例把握,如达不到比例要求,报请大庆市委组织部同意,相应减少选调名额。副科级及以上(包括相当层次职级)人员报名,视为同意调用后本人原行政级别和职级由大庆市贸促会党组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保留。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因错报、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三)资格审查。按照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报名截止后根据实际情况,拟通过网上或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形式以电话通知为准。资格审查过程中,报名人须提交《大庆市贸促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组织认定的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中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参照公务员法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和jpg格式电子版照片(不超过200k);诚信承诺书(附件3)。如通过网上审查,报名人须提供以上证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如发现提供信息不实,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综合类工作岗位人员将增加英语、法律有关试题,财务工作岗位将增加财务知识有关试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由大庆市贸促会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3:1比例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由大庆市贸促会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前,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生试用、调转至大庆市贸促会的书面证明(附件2)。
3.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调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察工作将由市贸促会选派2名人员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考察组一般由干部人事部门人员和熟悉公开选调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应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需提供个人现实表现、廉政鉴定材料、干部档案原件,考察对象需要提供近3年工作总结。
如果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选调资格、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取消相关人员考察选调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试用。确定的拟选调人选,在大庆市人民政府或大庆组织工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对拟选调人选试用1—3个月。
(七)办理调转手续。试用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试用人员退回原单位。
四、纪律要求及有关事项说明
(一)大庆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选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予以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选调工作将电话通知各项事宜。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受疫情影响,选调工作如有推迟,将以电话通知为准。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四)咨询电话:
附件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大庆市委员会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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