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务员考试考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省市类)》和《申论(省市类)》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4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外事部门部分职位需进行外语专业加试,有关事项详见相关公告。
笔试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省市机关(单位)人员需求实际,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人员与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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