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
(1)《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报名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表中粘贴照片要与现场确认提供的照片一致,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与本人报名表提供的电子版照片相同),并在背面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4)公务员登记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
(5)相关资历条件的佐证材料(例如:相关资格证,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岗位年限证明)。
4.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我局统一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5.报考职位比例。每个选调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适当进行调整,由我局负责通知考生。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侧重于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以100分计。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进入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笔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有关证明材料,现场资格确认并领取面试准考证,未领取面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机会。凡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同时该职位可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选,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由我局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调整开考比例。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及业务水平测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谈以100分计,低于60分者,不得录用。
资格确认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我局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担负)。体检合格者,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由市医保局统一组织进行,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同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如考察中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选调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需补充人选时,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市医保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后,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五、纪律要求
参加选调考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由市纪委监委进驻的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附件:
附件1:2019年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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