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审查结果当场告知报名人员,如发现填报信息不实,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考试。报考人员与选调名额比例按2:1以上比例把握,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减少选调名额。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结合实际,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实行百分制,笔试分值占总成绩权重为6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1:2(最多不超过1:3)差额确定面试人员。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选调;面试分值占总成绩权重为40%。笔试和面试按权重折合成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选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差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有本部门工作经历,或父母、爱人在北安市工作、生活的优先考虑),组织部门将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如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选调资格、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考察不合格,则取消相关人员考察选调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体检。体检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六)公示。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选,在北安电视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分配到选调单位具体岗位。
(七)办理调转手续。本次公开选调不设具体岗位,一经录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签订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
五、纪律要求
参加选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为便于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选调工作严肃性、公开性和规范性,公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以上未尽事宜由中共北安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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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安市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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