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市直机关(单位)报考人员报名时由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进行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本地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汇总初审通过人员有关材料,于11月11日到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集中复审。
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需达到3:1的比例,低于该比例的取消职位选调计划。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经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终审查合格的,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以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为准。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始终,凡发现报考者与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考试、选调资格。报考中,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鸡西市公开选调考试。
2.相应资格、工作经历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第1日(含当日)。
3.选调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参照《鸡西市公开选调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4)设置。
4.报名后的各项选调环节,均以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综合等方面的能力,其中报考市纪委派驻纪检组职位的,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工作实践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公开选调职位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选调工作的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折合为考试总成绩,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并列,并列人员一并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组织考察
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诚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
在办理选调手续前,对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取消其选调资格,从同一职位面试人选中递补。
六、公示及转任
对拟选调人选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安排到选调单位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事项
1.被确定为拟选调人选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选调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中共鸡西市委组织部 鸡西市公务员局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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