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调入后涉及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019年10月23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有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等候笔试通知。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因错报、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选调计划人数与报名人员原则上达到1:5比例,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将作出相应调整。
3.报名人员需提供材料:
(1)《大庆市气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2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网()和大庆组织工作网()下载。
(2)《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
(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
(4)电子版照片(与粘贴照片同版,jpg格式,不超过200k)。
(5)历年来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6)调出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
(7)承诺书。
(8)单位提供工作经历证明,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4.资格审核。入围面试人员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到大庆市气象局105室进行资格审核。如发现提供信息不实,取消选调资格,不足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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