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各单位及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虚假问题的,取消报名人员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三)选调方式
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人数的,由县纪委监委采取组织考核的方式确定选调人员;若报名人数多于选调人数的,将通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选调入围人员。
(四)组织考察
县纪委监委成立考察组,对通过笔试确定的选调入围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了解,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作风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审查干部档案。 若出现人员空缺,依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决定及调入
综合组织考核等各方面情况,经组织部部务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项事宜,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2、本次选调不设具体岗位,由县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被选调人工作部门及岗位(其中被确定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的,需带编入职)。
3、全县各党委(党组)、各县直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报名。
4、本公告由克东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附:
中共克东县委组织部
2019年9月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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