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安排
1.笔试
根据岗位需求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时间:2019年9月8日
考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8:30—10:30
报考省级机关笔试考场统一设置在长春市,报考市州级机关考场设置在市州政府所在地。报名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
遴选(选调)单位要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019年吉林省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原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推荐表请考生从吉林公务员考试网下载打印并认真填写,同时需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请单位人事部门审核。
3.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由招考部门负责组织,并通过遴选(选调)公告面向社会公布专业考试具体情况及相关事宜。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线以下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4.面试
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线以下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高于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一并进入专业考试或面试。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面试、专业考试成绩组成,其各项占比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予以公告。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4舍5入。
四、体检考察
遴选(选调)部门根据考生成绩、体检结果,按遴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以笔试中《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通过差额考察确定最终拟试用人选。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遴选(选调)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原因不再依次进行递补。考生自愿放弃遴选(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经省级或市州级组织部门同意后,遴选(选调)机关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遴选(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站()为本次公务员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附件:
吉林省2019年度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职位与条件一览表.xls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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