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选调工作下一个环节。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6:4权重,累加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在“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如最后一个人选名额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列为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负责组织实施。对考察期间发现存在不适宜选调有关情形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其拟选调资格,依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试用及调入任职
根据笔试、面试及体检、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安排进行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中共密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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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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