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19年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表》(附件),1式3份;
2、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
3、档案专项核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认证报告;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注:考生现场确认时所提供的复印件不予返还)。
(六)资格审查:按公告所规定的条件,由市纪委监委进行资格初审,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
(七)注意事项:
1、考生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工作岗位。
2、考生只能依据相关工作经验及所学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3、同一岗位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该比例,将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
4、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考察工作将贯穿公开选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前由市纪委监委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七、考试考察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50%、面试占30%、考察占20%。按照汇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结束后,按从到低分的顺序,以选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即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根据总成绩,按选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差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考察成绩满分100分。由市纪委监委组成考察小组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选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匹配程度,并由同级纪委监委部门出具考察对象廉政情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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