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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龙江牡丹江市及所属县(市)公安局选调人民警察103人公告

2018-09-17 13:37:40| 来源:牡丹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春公选遴选招聘信息:2018黑龙江牡丹江市及所属县(市)公安局选调人民警察103人公告,名自即日起至2018年10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供大家参考,更多关于2018黑龙江公务员考试信息请关注伊春公务员考试网


2018黑龙江牡丹江市及所属县(市)公安局选调人民警察103人公告

经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批准,牡丹江市及所属县(市)公安局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一)在编在岗已评授警衔的人民警察;

(二)在编在岗已登记备案且符合评授警衔条件的公务员。

二、工作岗位、选调单位及人数

(一)工作岗位:牡丹江市公安局监察留置看护岗位;

(二)选调单位及人数

1、牡丹江市公安局60名,男性45名,女性15名;

2、绥芬河市公安局5名,男性4名,女性1名;

3、东宁市公安局6名,男性5名,女性1名;

4、宁安市公安局8名,男性7名,女性1名;

5、海林市公安局8名,男性6名,女性2名;

6、穆棱市公安局8名,男性7名,女性1名;

7、林口县公安局8名,男性7名,女性1名。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正常执行人民警察勤务工作。

(三)职级为科员,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非人民警察身份的公务员年龄条件为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已评授警衔的人民警察年龄条件为,大专学历及以下的,女性年龄不超过30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本科学历及以上的,女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对获得嘉奖及县(市)级(含)以上荣誉的,年龄分别放宽3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地点:牡丹江市公安局及各县(市)公安局(详情请见附件)。报名自即日起至2018年10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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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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