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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甘肃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解析

2018-07-05 19:22:53| 来源:黑龙江三支一扶考试网
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家住长沙的孙某在北京旅游期间,因为疑似患有流行性传染病被北京市卫生防疫部门强制隔离,隔离在保定。孙某可以去原告户籍所在地长沙,或者被告所在地北京,或者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保定提起行政诉讼。

③针对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2)跨行政区域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3)专属管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赵某在海淀区有一套房产被政府强行拆除,赵某若提起行政诉讼应当选择不动产所在地也就是海淀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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