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鸡西市公开选拔乡科级干部(煤炭专业)1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煤炭系统乡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鸡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鸡西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一批乡科级干部(煤炭专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12个)
乡科级领导职位(7个):鸡西市市辖区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局长4职、副局长2职、总工程师1职。
乡科级非领导职位(5个):鸡西市市辖区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主任科员2名、副主任科员3名。
二、报名条件
选拔范围为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报名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
(1)报考乡科级正职的,年龄一般应在42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正科级(相当于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或担任副科级职务具有涉煤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7周岁以下(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乡科级副职的,年龄一般应在37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副科级(相当于副科级)职务1年以上,或具有涉煤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2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任职年限和身份要求:
(1)报考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国家干部身份,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担任副科级(相当于副科级)职务满2年(2016年6月1日前任职);机关正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科级(相当于正科级)领导干部可以报考。
(2)报考乡科级正职非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公务员身份,在机关担任副科级职务满3年(2015年6月1日前任职)。
(3)报考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国家干部身份,在机关、事业单位任科员四年以上(含试用期一年),在国有企业工作满4年;机关副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副科级(相当于副科级)领导干部可以报考。
(4)报考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公务员身份,在机关任科员四年以上(含试用期一年)。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涉煤相关专业学历。
4、经历要求:从事煤矿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3年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男性,身体健康。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未满任职试用期或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
(4)有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拔的情况。
三、选拔方法和程序
1、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统一报名或个人自行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可分别选报正、副科级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可同时兼报。报名人员需填写《鸡西市2018年公开选拔乡科级干部(煤炭专业)报名登记表》(可到报名地点领取或登陆鸡西新闻网下载)。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5日至6月14日。报名时需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干部管理部门出具的任职经历表、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等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鸡西地区以外的乡科级干部需提供市(地)级组织部门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和所在地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及所在部门、单位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在公选期间各时段和试用期间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任用资格。
鸡西地区以外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发送到市委组织部公选办邮箱(),也可持有关材料直接到市委组织部公选办报名;鸡西市所属县(市、区)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直接到所在地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市直各单位、各部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直接到市委组织部公选办报名。市委组织部公选办地点: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路15号市委三楼311室(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307室(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2、资格审查
市直各单位、各部门报考人员报名时由市委组织部公选办直接进行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本地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汇总初审通过人员有关材料,于6月15日到市委组织部公选办进行集中复审。鸡西地区以外报考人员(直接到市委组织部公选办报名的除外)于6月14日、15日持有关材料到市委组织部公选办进行资格复审。
经市委组织部公选办最终审查合格的,6月20日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正、副科级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含兼报人员)应达到公选职位数量3:1比例以上,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缩减公选职位。
3、笔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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