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大庆市信访局公开选调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大庆市信访局公开选调机关行政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大庆市、县(区)行政管理范畴内在编在岗行政编制工作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品行端正,服务意识强,热爱信访工作。
2、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在县区工作的需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从事过信访工作及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男性优先。
5、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有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省委选调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3、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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