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数量
本次公开选调的伊春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为50名,其中:正科级10名、副科10名、科员30名。不设具体岗位,择优录用,统一调配。
二、选调范围和基本条件
公开选调范围为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及公检法机关中已具备公务员身份,且现任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的在编在岗人员。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应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两年以上;
2、年龄在35周岁(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有统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科级公务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非统招本科学历,且第一学历为统招大专学历。具有两年以上组织、纪检、审计、财政、文字综合和公检法办案经历的正科级公务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成人本科以上学历;
5、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2、按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限未满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三、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人员采取本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报名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至3月23日。
报名地点: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伊春区迎宾路10号)。
咨询电话:
(市纪委组织部)
(市人社局职位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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