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3人(详见《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
大庆市、区行政管理范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干部(含符合条件的顺向流动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2、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且具有2年以上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综合文字工作履历。
4、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纳入行政(事业)编制三年以上;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的身体条件;
6、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或不予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有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
3、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的关系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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