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鸡西市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人公告
按照《中共鸡西市委办公室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鸡办发〔2017〕1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和市编委核准,现将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计划详见《鸡西市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从市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选调与岗位性质和经费形式一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转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的;
5.坚持实行回避制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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