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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调参公管理人员4人公告

2017-08-22 10:36:23| 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登陆黑龙江省财政厅网站()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日,报名表及近期免冠电子稿照片(以姓名命名)发送至。联系电话:。

(二)笔试。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时间预计在9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申论》成绩×50%。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超过选调名额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选不能进入面试。

(三)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最近干部任免表(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资格审查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610办公室。联系电话:。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五)考察与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查看工作成果和工作业绩,同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考察合格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按总成绩顺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在省财政厅网站和省政府采购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到有关处室试用2个月。

(八)办理调转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选调。

五、联系电话

纪律检查监督电话:(省纪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组);政策咨询电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办人事处)。

原标题: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调参公管理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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