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登陆黑龙江省财政厅网站()下载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日,报名表及近期免冠电子稿照片(以姓名命名)发送至。联系电话:。
(二)笔试。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时间预计在9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申论》成绩×50%。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超过选调名额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选不能进入面试。
(三)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工作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干部任免表(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资格审查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146号703办公室。联系电话:。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实地考察,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同有关人员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按总成绩顺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在省财政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调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原标题: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开选调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公告
六、联系电话
纪律检查监督电话:(省纪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组);政策咨询电话:(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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