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相关待遇及管理办法
依据《黑龙江省预防和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暂行办法》及《依兰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拟借用人员按管理权限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限原则不超过一年,期满后如需继续借用的重新办理借用手续。
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服从借用单位工作安排,日常管理由借用单位负责,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变,仍按环境卫生管理处工勤保洁员岗位在职人员进行管理。
日常及年终考核由借用单位进行,考核结果向原单位反馈,原单位按照考核情况做好借用人员的工资调整、等级晋升、岗位聘任等管理工作。借用人员不得在借入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
借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借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借用单位的管理和领导,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凡违反有关规定,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不服从领导以致造成不良影响的,随时予以退回,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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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依兰县选拔借用辅助人员公告
依兰县选拔借用人员工作小组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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