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295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5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7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2017年,我省计划招募295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具体计划、岗位、资格条件详见。
二、招募对象
重点招募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辅助招募2015年、2016年毕业离校未就业的省内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4、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参加过“三支一扶”服务的大学生,不能再报名参加“三支一扶”招募选拔。
四、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5日9:00-7月19日16:00
2、报名网站:辽宁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5KB-30KB)。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招募选拔。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通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而骗取招募选拔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二)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7月25日前
2、各市(县)“三支一扶”办和省水利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所辖地区(部门)招募岗位资格现场审核工作,需证明生源的应有生源地证明(由毕业学校或存档机构出具,或其他能够证明生源地的材料)。
3、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下一步参加具体招募选拔环节的相关事宜,由各市(县)、省水利厅确定,其结果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及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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