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鹤岗中级人民法院招聘30名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和方式
根据审判工作,特别是刑事审判工作的需要,拟招录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30名,其中刑事审判辅助人员15名(男性)、审判辅助人员15名(性别不限)。招录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岗位职责
审判辅助人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卷宗装订、裁判文书上网等审判辅助性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三、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依法享有政治权利。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③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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