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广州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附件4)
为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加快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助推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建设,本次考试中南沙区和少数市直机关职位将同时在广州市及北京市设立考区(下称双考区职位),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就近选择考区参考;其余职位仅在广州市设立考区(下称单考区职位)。各职位笔试考区详见职位表(附件1)。
双考区职位笔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 上午
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30 《申论》
单考区职位笔试时间:2017年3月26日 上午
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30 《申论》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60%和《申论》成绩占40%加权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本次笔试将实行雷同卷甄别鉴定,对作弊者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严格按《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全市统一命题,根据单考区职位和双考区职位分两批次进行面试,单考区职位面试地点在广州市,双考区职位面试地点根据入围面试人员考区分布情况再行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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